“70年房屋产权”
在购房过程中,购房者都会注意到这一标注。
不少业主暗暗担心:
“70年后,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?”
今天兴业拍卖网就带大家解开这一困惑。

要想解开这个问题,我们就要搞清楚“70年产权”究竟是什么意思,以及这项规定是在怎样的政策背景下产生的。
首先,70 年产权指的其实是土地使用权,并非房屋自身的所有权。
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,个人和企业仅能获取土地使用权,无法拥有土地所有权。
所以,当我们在市场中购置商品房时,买到的是一定期限(一般为 70 年)的土地使用权,以及建造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。


按照相关规定,房屋所有权具有永久性,不存在任何时间限制。
这意味着,只要房屋没有灭失等情况,个人就始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。
而70年产权到期的土地使用权,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家所有,地上的建筑物仍然归业主所有。
那土地使用权怎么办呢?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:
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咱们用北京住宅用地举例,
续期费用有明确限定,下限为每平方米 15.6 元,上限不超过五位数。
例如,一套 100 平方米的住房,续期最低只需补交 1560 元。


以上内容是兴业拍卖小编为大家进行的整理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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